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和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6〕63号)工作要求,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2026年全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准确掌握抽查内容
2026年国家随机抽查计划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托育机构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
(五)医疗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健康体检机构、口腔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其他医疗、保健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中医医院等)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等情况;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
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
二、认真落实抽查任务
(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职责按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抽取,对同一检查对象,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统筹安排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避免反复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健康委(局)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计划,严格组织执行。
(二)各地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查办案件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督促,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三)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被监督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底档信息。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监督执法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四)按照国家疾控局相关工作要求,坚持行政执法回避原则和属地原则,各地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检查由当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市级、自治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检查由属地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
(五)各地要统筹疾控项目资金使用,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市级、自治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开展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及时公布报送信息
(一)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及时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或宁夏公共卫生监督预警系统)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
附件:2026年宁夏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自治区疾控局综合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